<你在看誰的部落格:一群打亂長尾, 扼殺文化的業餘者>這本書提到網路名人
或是廣告點擊費能賺的只是啤酒零花錢, 除非兼有網購實體交易或是網商
收費諮詢服務, 要不然很難當作事業發展.
媒體大老闆未必賞臉買單刊登這些小道消息, 除非是內容不足需要花邊新聞補空
、或是該網路社群的小道消息大到不容忽視.
要是soho記者有能力提供平台, 像韓國Ohmynews、張桂越周刊巴爾幹(目前
看來都不賺錢), 讓網民發文、網民訂閱來賺賺廣告費. 但是這些平台主持人,
真的有時間精力去審核管理一堆打著公民記者旗號, 實際卻如同台灣民政府
洪素珠的惡意採訪或作假報導嗎? 還不如讓網民付費給soho記者發業配文算了.
除了居心叵測的網路線民/公民記者, 本身事業有成的專家,網路社群不過是
錦上添花、給他打打廣告接更多case. 可是剛要起步的創作者, 身處自由又
免費的網路, 根本只能當汽油人. 那麼以策展人自居的soho新聞記者, 與其說
穿針引線引領風向, 更像是等著吃死屍的烏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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